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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北京訊 財政部在2016年4月13日發布消息,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財政部就《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有關商品備註作出了說明。關於“配方奶粉”備註中的版“按照食品安全法應當註冊而未註冊的除外”,說明指出,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註冊。由於《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仍在制定過程中,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產品的配方註冊證書。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屆時,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名單,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對外公布。關於化妝品備註中的“首次進口的化妝品除外”,財政部表示,《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必須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發的化妝品許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為備案憑證)。根據上述規定,今後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化妝品,應當是按照相關規定取得許可批件(包括備案憑證)的產品。目前,已獲得進口許可批件的化妝品數量達到13.6萬多種,具體名單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欄目“進口化妝品”數據庫中對外公布,涵蓋了絕大部分國際知名品牌和主流產品,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可以選購到品牌、品類範圍足夠豐富的化妝品。據悉,下一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充分考慮電商發展實際,加強對上述政策的調研,完善配套監管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跨境電商健康發展。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